3044am永利集团2023级法学类本科招生专业拟分流学生名单公示
依据《永利集团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的文件要求,遵循“大类招生、二次选拔、分类培养”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院以学生个人意愿和专业发展为导向,参照学生的学分绩点进行法学类本科专业的分流。按照《3044am永利集团法学类本科招生专业分流方案》,2023级法学类本科招生专业拟分流学生名单公示参见附件。如若对专业拟分流名单有疑议,请在4月1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到3044am永利集团203办公室,或者联系学院石春梅老师,联系电话0758-271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