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审判入课堂,以案释法促成长”
—— 2021级法学1班开展模拟审判实践活动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在于应用。为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结合,公司本学期开设了为期10周《模拟审判》课程,2021级法学1班全体同学于近日参与其中。
(一)前期筹备
该课程首先根据案件类型分配小组,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将61名同学分成三组,其中刑事组21名同学、民事组21名同学和行政组19名同学。其次,明确课程安排,分视频学习、庭审彩排和正式走庭三部分。譬如前三次课观摩庭审视频,熟悉基本庭审流程。后面的课时按照刑事、民事、行政的顺序依次完成彩排和走庭。
行而不辍,履践致远。艾伦·德肖维茨律师曾言:“很少有哪个案子是在法庭上胜出的,案件的成败在于事前准备。”随着案件类型和课程安排的明晰,各组进入了忙碌的准备阶段,各方严阵以待。
(二)庭审开始
随着审判长法槌敲响,正式走庭拉开序幕。三位审判员端坐审判席上,表情严肃认真。刑事案件中,“公诉人”有条不紊发表诉讼意见,“辩护人”慢条斯理阐述辩护意见,“法警”站如松坐如钟,形态可靠。民事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均针对案件事实唇枪舌战,激情辩论。行政案件中,审判长驾驭庭审行之有道,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整个庭审过程流畅、严肃,台下的每位同学神情认真地沉浸案件之中。
(三)老师点评
庭审结束后,韩荣老师首先针对刑事组同学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其次针对不足之处点评:第一,在开庭之前,书记员应当核对律师的身份,让双方诉讼代理人出示律师证;第二,处于对抗状态的不同方的同学可以统一服装颜色。
民事组紧随其后,庭审结束后,李云华老师对民事组的同学给予高度肯定,指出庭审过程相当流畅且各方当事人充分融入角色。
行政组压轴出场,庭审结束后,刘芳老师对案件争议焦点提出建议,并指出庭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问题:第一,行政案件中被告当事人一定要到庭,若缺席则无法进行审判活动;第二,以后做类似活动时,需要为评委老师准备一份材料,让老师了解这个案件的起因经过;第三,被告代理律师说到“虽然在程序上存在瑕疵”的表述是相当不严谨的,这里出现了实体错误;第四,审判长在最后法庭宣判时,应当喊全体起立;第五,案由应当是“强制拆除建筑物纠纷”,而非“原告诉被告强制拆除建筑物纠纷”。班主任王超杰老师进行补充:第一,在庭审质证环节,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不仅要给对方看,更应该给审判席上的三位审判员看;第二,主持人应当将稿子背下来,语调可适当带些情感。
(四)总结
在最后一次法槌的敲响声之中,本学期的模拟审判课程圆满结束。纸上得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通过开展该门模拟审判课程,使每位同学在不同类型的案件观摩和模拟之中不断学习,不断纠错。
学而知之,只有加强学习,才能让人生变得丰富多彩。人生无止境,学习无止境。相信此次庭审课程一定程度上能够在每位同学的记忆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今后的学习和未来的法律实务工作中,我们定会更加刻苦认真,砥砺前行。
(撰稿:陈舒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