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2019级知识产权1班刑事案件模拟实训
2021年6月2日晚19时,3044am永利集团、知识产权学院2019级知识产权1班在永利集团第二教学楼606模拟法庭举行刑事案件模拟审判活动,出席本次庭审的评委有指导本次刑事案件审理的端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杨汉弟,还有端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郑荧敏、端州区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何洁芳以及3044am永利集团、知识产权学院的皇平平老师和苏满丽老师。
本次开庭受理的是被告人张三、李四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控辩双方主要就张三第二次犯罪行为的既遂与未遂展开辩论,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人陈述的环节,审判组最终判处被告人张三两年有期徒刑并处13000元罚金,判处被告人李四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审判结束后,评委老师对同学们的表现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指出审判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
在审判组这一方中,审判人员在主持举证环节顺序时不够严谨,例如:被告人接到起诉书的时间与实际送达时间不符,但审判组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在辩论阶段,如果公诉人提出新的证据,审判长应指导流程,重新回到举证质证阶段;简单的案件一般是全部一次性举证,而无需一个个事实逐次举证。在公诉人这一方中,评委老师指出公诉人进行事实描述时应具体,尽量还原事实;证据清单应尽可能完善;量刑建议书应采用法言法语简洁而有依据,不要太过冗长。在辩护人这一方中,评委老师指出现场出现辩护人观点与被告人观点有矛盾的情况,建议辩护人在辩护词的发表顺序上应该把重要的内容前置,体现主次地位。
尽管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但评委老师们对同学们仍称赞有加,认为本次模拟法庭流程顺畅并且代入感强,激励同学们继续去学习与进步。
本次模拟审判活动,不仅让作为法学生的我们提前起体验了审判工作,更为重要的是,让同学们学会将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审理案件中,在实际操作中发现自身的不足并在往后的学习中补齐短板,为将来从事相关法律职业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